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番外·改变命运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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听到这句,围观民众就有人忍不住道:“啊?这不是说,父母去世,家中的女孩儿也可以继承财产了?那些只有女儿没有儿子的,就不会被吃绝户了。”

“嘘,安静!”

就见文氏拿着文书,大声道:“父母去世,如果有女子未出嫁,或家中只有女儿,没有男丁的,父母的财产由其女儿平分继承。女儿已全部出嫁的,充进其女儿的嫁妆中。”

大晋条例的文书自然不会写得这么直白。

但当初太子妃给她们念条律的时候,就是这么干的。现在文氏、马氏她们都明白了她的用意:民众识字的不多,要是念得文绉绉的,谁听得懂?

围观的众人听说殴打虐待妇女儿童,轻则被打板子,重则要吃牢饭,都惊呆了。

因为原先根本没这例律,所以民间男人打老婆的比比皆是。只要不是太严重,一般娘家人出面,夫家有所忌惮,收敛些,保证下次不犯,事情也就了了。

这也是女人总很依赖娘家父母兄弟的原因。哪怕娘家人在她们身上吸血,她们也不敢跟娘家闹得太僵。毕竟自己在夫家过得如何,全看娘家人给不给力。

那些扶弟魔、扶娘家魔的出现,以及重男轻女思想的根深蒂固,也都是因为这个缘故。

不说父母要生儿子,便是当姐姐的也一心想要父母生儿子。要不然她们出嫁,娘家没有兄弟撑腰,被人欺负了就白欺负了。

而盯着文书念出直白的话,就是让民众们知道,她所说的都是例律里写着的,是一件十分严肃的事情,大家都必须遵守的。

文氏念完这句,马氏就道:“大家都听见了吧?女子可以立女户,也有继承权。袁氏如果和离,无需去投奔娘家,可以自己立女户。她以后的财产,她的女儿也可以继承。”

“另外,孙宝根虐待妇女儿童,犯了律法。我们妇联已报了案,衙门会对他进行处罚。”

她又低头问袁梅娘:“袁氏,你有何话要说的?”

文氏念完那条律例,又道:“除了这一条事关袁梅娘的事,我想大家也应该知道我们大晋律例第十七章第一条的内容。那就是,女子只要申请,经过官府核查没有隐瞒、谎报,就可以立女户。”

众人一听,又议论纷纷。

大晋也不是不可以立女户,但那个条件十分苛刻,不光要女子没有任何男丁可以依靠,还需要族长、村长和里长签字同意。

同意立女户,就意味着村里、族里要拨一块宅基地出来,还得维护那户女子的安危名声。哪个村、族的村长、族长愿意做这种削减男子既得利益的事?

“第十七章第一条。”文氏说完这个,表情严肃地环视了一周,等着大家都静了下来,她才继续道,“女子也有继承权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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