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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4章,巷弄小情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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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我见过老太太年轻时的照片,镌刻的面庞,摩登的卷发,淡雅的花文杉,出众的美丽,却还有一望而知的干练。她从养在深闺的大小姐变成了大院中的少奶奶。”

那祯说到这里,和林义碰了一杯:“那时候的她是幸福的,富丽堂皇的。”

最让林义佩服的是,小时候玩耍,她经常在坟场藏猫猫,那酸爽…

林义至今都不敢尝试,记得小时候,只要找不到她,一准在那地方躲着。

啤酒鸭和酸辣鱼,果然还是那祯的最爱,林义现在都有些“后悔了”,重生过来干嘛做这种菜给她吃,真是给自己找麻烦。

那祯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喜欢小资生活的女人,对啤酒这种享乐的东西,虽说不贪杯,但碰到林义。却也兴致昂扬,主动说喝点,不然菜吃不完。

就着啤酒,就着满桌子的菜,两人慢慢地闲聊,聊着聊着就说到了林义这次来都城的目的。

但这老太太,林义却有点看不懂了,皮肤光滑紧致,眼睛还很有神韵。一时也有些好奇。

那祯看着突然停下来侧头的林义,嘴巴刚好碰到自己的耳朵,不留痕迹地后退半步说:“胎盘,”

“啊,那东西啊?”林义想象了下孕妇产子后的胎盘,那副样子用来入口的话,感觉特别恶心,不敢想象。

“听说隔三差五就去医院走关系买,”那祯说到一半也说不下去了,脸色表情有些难看:“我现如今都不敢一个人和她呆一起久了,不然一身鸡皮疙瘩,生寒。”

胎盘神秘可入药,在国医里面已经流传了好久,并不奇怪。也曾听说有些富豪怪癖,把这东西当做珍馐。

购买大宅院和古董。

而说起这些东西,却终究绕不过一个人,东边的隔壁老太太。

那祯说当初住进巷弄的时候,对巷弄各种老太太还停留在“小脚侦缉队”的印象中。殊不知巷弄里藏龙卧虎,随便一位老人,就有可能身世不凡,比如这位爱吃胎盘的“太太”。

人们都习惯于称呼她“太太”,看上去就是一个特别普通的巷弄妇人,穿着极简朴,也极干净。她每天去菜市场买菜,冬天自己买蜂窝煤生炉子,见着谁都打招呼唠家常。谁也想不到,她曾经是家世显赫的大家闺秀。

那一年,她和在炎北国医学校的读书的一位高干子弟结婚了,门当户对,郎才女貌,举行的是新式婚礼,穿着婚纱,坐着汽车,证婚人是位居高位的政要名人。

但如今生活里,突然身边出现这么一个人,活生生地,还是有点凄白,有点荒凉,更是觉得荒唐。

“那你可以喂点猫和狗啊,壮壮胆。”说到猫狗,林义突然明白了,这院子里缺少什么了,那是缺乏生气。

想想也是,一栋老宅子,不知经历了几朝几代,那种岁月留下的荒芜,要是生气少了,还真瘆的慌。

“壮胆倒不用,我不信那些东西,不过喂几只陪自己玩,倒是个不错的主意。”

那祯虽然是个女流,但从幼儿园开始,就是那种不怕鬼神,不怕“脏东西”的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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