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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7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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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嗯,这点倒不难。第四条,花千雪无论发生什么事情都不能丢下风铃,这点也不难。第五条,花千雪的财物任由风铃支配,问题不大。至于这第六条,就实在不明白了,什么叫风铃找到回家的路花千雪不可阻拦,你回家的路很难找么?你要回娘家,我又怎会阻拦?字面上很好理解,但我感觉这里面问题很大。请解释。”

对最后一点花千雪确实不太明白。还有她在每条之前都要加个一年之内,一年之后她准备干什么?离开?逃走?她心里难道就打着这些小九九?

风铃干笑,凑过去指着纸张上面的条条款款轻道:“哪里会是卖身契,这上面写得很清楚了,你连这都看不懂?”

“我自有看不懂的地方,比如第一点,”花千雪看了若风一眼,若风很识趣的出去了,他才慢慢念道:“一年之内未经风铃同意,花千雪不得强行与风铃做那个事是指什么事?”

风铃马上回答:“那个事就是指夫妻之事。”

“夫妻之事具体是指什么事?你要说明白,不然到时候为夫一没把握好,不小心过度了岂不害我违约?”

这也要说清?

花千雪接过来一看,这哪里是什么约法六章,明明就是霸王条款。只见上面用非常娟秀的小楷写着:

花千雪因没经风铃同意擅自与她拜堂成亲,实是有违风铃主观意愿,介于此事木已成舟,在两人无任何私人感情的情况下,风铃本着人道主义的精神,勉为其难地与花千雪约法六章可继续维持此夫妻关系。章法如下:第一条,一年之内未经风铃同意,花千雪不得强行与风铃做那个事;第二条,一年之内花千雪有义务照顾好风铃;第三条,一年之内花千雪不可以搞外遇;第四条,一年之内花千雪无论什么原因都不能丢下风铃;第五条,一年之内花千雪的所有财物任由风铃支配;第六条,一年之内风铃若找到回家的路,花千雪不可阻拦。若花千雪有违此约其中任何一条,风铃有权立即中止两人的夫妻关系。若无异议,两人签字画押起即日生效。

“怎么样?有何异议就现在提出来,若是没有请马上签字按手印,不然我们就一拍两散,各奔东西。”风铃看花千雪脸上无不悦之色,底气足了不少。

这不能怪她无情,是花千雪太阴了。

明明应该花花娶朱小媚和五个花娘的,他却代而娶之。迎亲路上,正好遇到她被不知名人士打昏并喂下七日醉,说是因为答应过救她,于是便把花轿里的朱小媚点昏,塞到了已被人打伤的吴扒皮马车上,顺便美其名曰帮她小报一下仇。

风铃脸红,她说得出还用其他的字眼代替?不由有些吱吱唔唔:“这个……就是……”

“你可要快点说,我爹娘在外面可等不及了,要不我们先拜见他们了再来讨论这个问题?”花千雪抬步要往外走。

那怎么行?出去拜过长辈,她的讨价法码更低了。风铃扯住准备抬步的人,急忙道:“夫妻之事是指两人脱光了衣服蒙在被子里做那生儿育女的事。”

花千雪紧紧地抿着唇。看了她好一会,硬是把一股笑意压回去后,他才一副了解的样子轻“哦”了声,又看着手里的条约一板一眼地问道:“这第二条我没异议,既然嫁了我照顾你是应该的。第三条有些不懂,外遇是指什么?请解释。”

“外遇就是指你找其他的女人。”

从坏人手里救下她,把朱小媚一并解决掉帮她出了口恶气,这本都是无可厚非的好事,但是,他不该强行抱着她拜堂成亲。

他的解释是吉时已到,朱小媚又被吴扒皮带走,没有新娘拜堂,对于南海花城这样的名门是很丢脸的事情。万众瞩目之下,正好她这个正牌朱云云在场,而她因七日醉一直处于昏迷中,无法得知她意愿,不得已来了个先斩后凑。

花千雪说得冠冕堂皇,在风铃看来,实质上这种行为就是一小人行径,所以她坚绝不同意,绝对反对。

念在他救过她两次,为了不让他太失面子,目下她也无处可去,几重因素之下,只得先答应做下这名誉夫妻,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说。

花千雪看过不平等条约,也不和她做多的理论,苦笑了一下,道:“感觉这张纸像是我的卖身契,我问你几个我不懂的问题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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